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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产评估
  • 来源:估价师平台作者:发布时间:2022-06-30 11:19:18

一、被评估资产在国外的两种情况

国内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涉及境外资产的情况主要是两种,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内部分资产在国外的,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外的。

拥有香港、澳门地区资产的被企业姑且可以归为资产分布在国内,本文主要讨论被评估资产彻彻底底在国外的情况。

(一)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内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被评估企业一般为国内企业法人,很多时候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当然也不排除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情况,但总的来说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生产基地位于国内。

国内企业因其经营需要,在国外购置资产,或将原本位于国内的资产移至国外使用或委托国外企业代管。常见的情况是:

1.企业为了贸易往来方便或为了享受某些地区性优惠政策,在国外设置办事机构、代表处。

2.企业为了向国外客户提供现场服务,为了完成国际招投标项目需要,在国外派驻管理、生产人员,临时或长期在国外某一地区从事以项目为单位或零星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劳务输出机构。

3.企业为了集中利用其所需的国外资源,在国外设立以获取国外资源目的为主的运行机构或部门。这类机构可以为企业收购的国外矿山、国外零部件供应基地、国外原材料供应基地、为充分利用国外技术力量而设立的国外研发基地。

4.为开拓或占领国外市场而在国外设立或收购的集产、供、销功能为一体的分公司、分厂等。

(二)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外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被评估企业一般是某些国内企业的子公司,主要股东在国内;被评估企业的主体部分,包括场所、人员、财产等基本位于国外。具体有:

1.国内企业因国内外销售及原材料市场情况需要或享受优惠政策的需要,将原本位于国内的主体机构整体迁至国外。

2.国内企业因投资策略影响,在企业设立之初即直接将其主体机构设置在国外。

3.国内企业收购的原属于国外企业控股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国外资产或国外企业评估时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纵然被评估的资产或企业整体位于国外,但是并不影响资产评估或价值评估基本原理的科学性,所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因“位于国外”这一现实情况影响而产生。具体如下:

(一)新的价值类型定义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评估师均应对评估价值的价值类型做出明确定义,尤其是涉及了国外资产的那一部分,应当在报告中对价值类型中,评估结论所针对的市场环境部分进行特别描述。

(二)现场勘察、调查的困难

这里提到的主要是指因被评估资产或企业规模过小,或者由于客观条件(例如时间、经费等)的限制,评估人员无法到达资产所在现场对被评估资产或企业的状况和相关信息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这时,评估师实际是处于评估条件大部分首先的情况之下。首先要注意的是,需要在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中特别提示,做出评估结论时的受限因素。如果整个报告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大部分或均属此类情况,则应当尽可能与评估委托方协商,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而不是严格意义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区别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

当然,对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调查了解和评估值的测算尚可通过电话、函件、网络等沟通渠道进行。

例如,对于由国外其他企业代管的资产(比方说集装箱、船舶、存货等),可以向对方发送询证函。

对于国内企业在国外派驻了管理人员的资产,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由对方配合评估师需要,以纸质文件、电话、照片、录像等方式提供资料。

(三)国外评估现场工作开展中的困难

某些项目涉及的国外资产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或者被评估企业整体位于国外。在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如果需要出具评估报告就必须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展国外现场工作的条件,由评估机构派出工作人员赴国外工作。

1.人身安全问题

不是所有国家的治安和环境都像中国这样好,某些国家社会秩序混乱,甚至正在进行战争,有的国家或地区存在恶性流行疾病等。评估师在承揽项目之始就应当正确评价国外安全情况,确定是否承接项目。在项目承接后,应当合理派出人员;被派出人员也应尽可能注意自身安全。

2.语言障碍

语言障碍主要发生在:了解资产状况、当地政策法规了解、询价等工作过程中。

主要看被评估资产或企业在国外是否由国内人员进行管理,国内派出的企业人员是否了解国外当地情况,国内派出的企业人员是否在国外当地有一定的关系网络或沟通渠道等。

在适当的项目、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本国政府或本国其他大型企业驻外机构的力量开展业务。

3.估价工作难点

实际上,国外资产或企业的评估核心的难点就在于估价以及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状况的关注。

1)因当地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价格信息的搜集存在困难。

这种情况多见于外汇、敏感物资、土地、建筑工程。所搜集到的价格信息尚需采用适当的汇率对之进行折算。

2)因当地特殊政策影响,资产权属的确定存在困难。

这种情况多见于车辆权证、不动产权证、知识产权证明等的搜集。

在某些国家,资产权属证明的形式可能以契约而并非证书的形式存在。

在某些国家,不动产不允许外国人(法人、自然人)买卖或持有,国内企业只能通过变通的方式(例如以当地人名义)购置不动产。

在某些国家,对资产权属的法定保护期限与国内存在差异(例如知识产权)。

在某些国家,对某些资产甚至不存在权属保护(例如某些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在发生权属认定困难时,评估人员应当在充分分析当地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明辨有效权证。在涉及持有方式特殊的财产权利时(例如以当地人名义持有的土地),应当从资产、价值理论的根本出发,合理分析财产权利人对财产能够享有的权利。

实际上,对资产的评估本质上是对财产权利的评估,抓住这个根本,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3)评估参数的选取和确定存在困难

A.成本法评估时,在确定存货、固定资产等的运费、安装费、关税时,需要在辨明资产实际来源(国内采购还是当地采购)和评估目的(向当地人购买?在当地卖给当地人?在当地卖给我国或第三国人?运回国内变现?按照现状持续使用?转让股权予当地人?向当地人购买股权?在当地有原持有者持续使用?)的基础上,适当运用替代原则(例如,国内运去的东西也可以在当地买),合理确定费率指标,准确确认评估价值中是否需要考虑我国及资产所在国的关税、消费税、海关监管费用等。在评估价值中应当将前述因素合理、充分考虑。

B.成本法评估时,涉及参考当地银行费率的(存款利息、贷款利息、贴现息、手续费、汇率等),需要对当地银行费率情况进行充分调查,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结合评估目的科学合理地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例如,在评估银行票据的时候需要采用贴现的方式,这就需要对当地银行贴现息进行调查。

C.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时,需要关注被评估企业、资产在当地是否享有税收优惠,还要关注我国税法对国内企业在国外享有的税收优惠是否涉及补征、重征的情况。

税收问题影响到企业负债(应交税金)的评估,以及收益法税盾的确定。

D.在进行成本法及收益法评估时,需要借助国外当地资本市场的信息,当国外当地资本市场不发达时,需要考虑借用被评估资产或企业的内涵报酬率等因素。

有必要的,需要搜集当地的统计年鉴、国际经济组织统计数据(例如:IMF统计的PPI)等一切可用信息。

E.在进行收益法评估时,在采集当地数据后,还需了解数据的内涵、属性,防止数据的错误适用。如果某些评估过程中必须借用的数据存在某种统计缺陷或市场先天缺陷,评估师应当采用适当的方法消除数据缺陷可能给评估结论带来的影响。

F.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主要为运输工具、不动产),需要调查当地消费者对被评估资产的消费心理、消费习惯,有可能涉及当地的国家习惯、民族习惯(例如:选择房屋朝向及环境等)。

当然,也需要根据评估目的的不同,在资产购买者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对可能存在的非当地资产购买者的消费习惯和心理进行调查了解。

例如:评估目的是国内某企业通过协议把在坦桑尼亚的办公用房卖给俄罗斯国籍的俄罗斯族潜在买家。

G.被评估资产在当地涉及诉讼、法律纠纷、权属纠纷的,还应充分了解具体案情,按照最可能的资产价值实现方式和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比方说,如果国外当地法律对某些知识产权不予以保护,或者对纠纷处理存在特定方式及惯例的情况。

4.报告难点

某些报告,因评估目的、报告使用人的需要,需要评估师出具外文表述的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书,甚至需要评估师出具某些国家(例如美国)有特定格式要求的评估报告。面临的难点在于:

1)报告的翻译或外文表述需要清晰、准确,但国内这方面的人才可谓凤毛麟角。

2)对国外报告使用人对评估报告格式的特殊要求需要清楚明了,国内这方面的人才还是凤毛麟角。

5.底稿归档的难点

某些报告,因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导致评估机构无法按照正常底稿归档的方式将有关资料搜集或携带回国归档。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与委托方协商,采取托管的方式完成底稿归档工作。

三、有困难,怎么办?

简单罗列困难后必然落实到对困难的解决。其实前文对某些评估工作难点已经提供了部分解决方案。这里将有关思路整理汇总一下。

(一)好好学习专业外语,这很重要

虽然评估师的核心工作是进行价值评估而不是充当翻译,但是对于评估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专业外语(一般为英语)务必重视并有所涉猎。由外行翻译专业资料毕竟会发生误译,造成表述分歧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事。国际评估准则的最初翻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现在的翻译版本总算把marketing这个词翻译准确了,但是评估界对“评估方法”、“评估途径”还是“评估模式”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二)尽可能多了解国外关于评估报告特定格式及评估资质的规定

和招投标一个道理,你的标书不合格,人家看都不看,不带你玩。这个道理不用多说。

(三)尽可能多了解国外政治经济的政策法规

和资产权属认定、税费收取有关。

(四)尽可能多了解国外当地及特定资产交易方的风俗习惯

有助于把握市场心理,不用多说。

(五)灵活合理地利用专家

能够找到一个国外了解情况的当地人并与之充分沟通是一个好办法。要是能够与当地评估机构沟通或业务合作当然更好。

但是,利用专家的前提是评估师自己对当地情况有一定的认识,能够审查专家工作结果,保证评估结论的科学、公允性。

(六)认真钻研价值论的基本原理

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是评估行业的哲学基础,学习好基本原理就可以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解决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不能片面迷信国际评估准则、英美的评估标准(准则)以及国外的教材。毕竟,中国人对哲学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高于外国人,了解多少公式并不重要,关键要把道理辨清。

(七)锻炼好身体

有利于在当地保证人身安全,同时珍爱生命、远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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