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鲁天评字[2021]
关于平邑县人民法院委托孟**与巩**、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养猪损失价值评估报告摘要
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邑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孟**与巩**、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养猪损失进行价值评估。依据国家关于财物价值损失评估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实施了接受委托、现场勘验、价格评估、评估汇总等必要的程序进行了标的物损失价值评估,现将损失评估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评估标的状况:
依据委托方提供以及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委托评估的标的物为涉案养猪损失,涉案的生猪主要包含育肥猪及小猪。2020年3月11日-2020年4月7日,涉案生猪因患病而死亡受损。
评估作业时,涉案标的大部分已处置,仅剩余两头死亡猪存放于申请人家中冰箱内。
二、价格评估方法:市场法
三、价格评估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与关联方联系沟通,成立价格评估小组,制定了价格评估方法及作业方案。
2021年**月**日,我公司评估人员约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平邑县**村驻地进行现场勘验(已提前电话通知被申请人现场勘验时间及地点,但被申请人未到现场参与)。
经勘验,涉案生猪大部分已处置,仅剩余两头死亡猪存放于申请人家中冰箱内。通过与关联方沟通,确定本次涉案标的损失主要为生猪购买成本及养殖期间的成本及利润损失。
1、购买成本: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法庭记录(证据五)确定了损失标的的购买成本。
2、养殖期间的成本及利润损失: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养殖生产记录表》,确定涉案标的死亡日期、数量及育肥猪的养殖天数;我公司评估人员通过多处市场调查,确定育肥猪日均生长重量;根据市场调查基准期间的生猪一般交易价格,确定生猪单价;从而计算损失金额。
综上所述,最终综合各类影响价格的因素得出评估结论。
四、价格评估结论:
孟**与巩**、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养猪损失价值总金额为:¥287147.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柒元整)
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1日